退費辦法


潭雅神社區大學退費辦法

依據台中市政府教育局規定訂定退費辦法如下:

報名費不退費

學期開課日前退課者扣100元行政費

學期第一週退還所繳學分費之9

學期第二週退還所繳學分費之8

學期第三週退還所繳學分費之5

學期第四週起不予退費!